第三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市场开办者未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