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市场开办者未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