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应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公开,保障信用信息安全。本市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鼓励有关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