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共享第四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文化建设,推广大熊猫国家公园形象标识,挖掘熊猫文化、生态文化和传统文化,培育大熊猫文化品牌,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塑造鲜明独特的文化旅游形象标识,促进大熊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