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管理机构应当在一般控制区内科学合理划定自然教育、生态科普、森林康养、休闲度假、野生动植物观赏等活动的区域、线路,建设科研科普、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基地,为社会提供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