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共享第四十四条有效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国内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非政府公益组织等的交流合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非政府公益组织等建立科研合作平台,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重大课题科学研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