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国内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非政府公益组织等的交流合作。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非政府公益组织等建立科研合作平台,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重大课题科学研究。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