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五章 调解协议第四十五条有效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委托代理权限;(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调解协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