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将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