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二章 人民调解组织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设立人民调解中心,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调解资源。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