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北流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