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防治结合、公众参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