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八条有效鼓励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应当安排志愿者参加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向志愿者普及志愿服务通用知识,明确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