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物业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市场化、社会化、智能化管理方式,提高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