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革命老区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