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本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的实施情况。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有关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