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进科技人员和科学技术,促进畜牧科技成果的转化。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畜牧兽医机构,稳定畜牧兽医人员,加强基层畜牧科技队伍建设和畜牧养殖实用技术培训。

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