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保护地方畜禽种质资源,引进优良品种,加快畜禽品种改良,建立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