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听取和通报院前医疗急救重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