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生态补水协调机制,根据生态功能需要,对国家湿地公园科学补水,保障生态用水需求。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