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第二十五条有效公益广告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年度公益广告活动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各广告发布媒介均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应当着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公益广告所需费用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