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和配合做好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工作。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