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条有效在接到业主书面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提供业务指导,并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