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四条有效在文明旅游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遵守景区、景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二)爱护文物古迹、自然人文景观、旅游设施;(三)尊重当地民族传统、风俗习惯;(四)诚信经营,不得欺客宰客;(五)其他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