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社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