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围栏、墙体、高架道路等进行立体绿化。

城市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区域地理气候特征,制定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的技术规范,对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进行指导和服务。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