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区域性整体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相关要求,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