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供水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