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按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含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维护。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