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六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