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纳管。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