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四条有效建设单位向住房建设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二)消防设计文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