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查监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