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七章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监督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审计机关在日常审计中发现的本级预算管理重要问题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要求本级人民政府安排审计机关对预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