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