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屋租赁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抵押权人和承租人。抵押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