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屋租赁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人口登记及暂住证明时,应当查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应当书面通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