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商品房销售第十六条已废止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解除预售款监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开户银行。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