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和公布第六十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