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的立项第十七条有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送交立法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应当明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公民个人提出的立法建议,可以只写明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初步建议意见。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提出的,拟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一年审议的立法项目,在提供立法项目建议书的同时,还应当附法规草案文本。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