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九条有效销售者应当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