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不执行有关通信设施共建共享规定的,由省通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