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建筑物上附挂通信线路、设置小型天线、基站等通信设施,应当与城市和周围的景观相协调,发射天线采用小型化、隐蔽化的建设方案。

在建筑物上设置小型天线、基站等通信设施,应当符合建筑物的荷载要求,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