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节水型产业、工业园区和企业建设。推动能源、化工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广应用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产品和材料,提高废水高效循环利用率,支持企业实施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促进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高耗水工业企业应当实施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