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节水灌溉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推行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和技术,优化种植结构,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降低农业耗水量。禁止取用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