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三十条有效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由黄河流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逐年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