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的指导、支持和培训,引导志愿者参与公共图书馆的运行和服务。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