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三十七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