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自媒体是指本行政区域内,除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外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

本条例所称自然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