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门前责任区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白城市城市建成区以及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