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对于违反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