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